相关文章

首页 >> 文章案例 >> 相关文章

建立税企良好合作关系

时间:2026-09-26 08:24:09 点击:1

    虽然我国部分税务机关逐渐意识到与企业主体在利益上存在一致性,树立了一定的服务意识,但目前税企之间仍存在的不和谐因素,极大地阻碍了税务风险管理的发展步伐。只有彻底消除不和谐因素,建立税企良好的合作关系,才能对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要建立税企良好合作关系,(1)税务机关应彻底转变不正确的行政观念,树立“帮助纳税人管理好税务风险就是提供*好的纳税服务”的理念。充分借鉴发达国家,特别是英国视纳税人为客户的服务理念,我国税务机关应彻底改变过去那种强调权力、强调命令、强调管制的思维模式,培养公众本位和社会本位的服务型思想,树立正确的服务理念。一方面,税务机关要加强自身行政能力,做到执法规范、文明、过程透明,既维护税法的尊严,又尽量降低企业的纳税遵从成本,也为企业提供了公正、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另一方面,税务机关应尽可能地为企业提供个性化和多样化服务,并实施差异化管理。当税收政策发生变动时,税务机关应主动向所管辖企业宣传并解读新政策,提示企业在税务管理方面作出相应的调整,帮助企业规避税务风险;建立专门的企业涉税诉求机制,处理企业的咨询、复议、诉讼等涉税事项;税务机关主动关注并积极辅导企业开展税务风险管理,既能提高企业防范税务违法行为的能力,又能切实稳定税源,保障税收收入,达到税企双赢的效果。

    (2)企业应提高纳税遵从度和转变对待税务机关的态度。一方面,企业提高自身纳税遵从度,能赢得税务机关较高的纳税信用评价,在企业临时遇到流动性困难的时候,能相对容易的申请到延期纳税,同时也能降低税务机关现场检查的频率;另一方面,部分企业对税务机关执法有抵触心里,步入了“认为税务局来查账便是找麻烦”的误区,不利于税企关系正常发展。其实,税务行政人员查账是其职责所在,就跟企业的员工要上班一样。企业只有对税务工作予以理解和支持,刁一能与税务机关进行密切合作,以获得更多快速、便捷的税务咨询服务,才能更好的解决面临的税务问题,从根本上降低税务风险,提升企业整体价值。

    税务机关与企业二者之间建立透明、信任、相互理解的良好合作关系,将是我国税务机关执政理念的巨大转变,也将是企业主体自觉树立履行社会责任意识的重要表现,更将是我国社会整体的进步。


   电话:400-158-1318

  邮箱:706417206@qq.com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加枫路28号

Copyright © 2032 上海戴陆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XML地图 沪ICP备20251440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