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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风险控制制度建设现状

时间:2026-09-22 06:51:58 点击: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发布的《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宁波YW电声公司在原有财务管理制度基础上增加了首问责任制,即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为该子公司涉税业务税务风险的首要负责人,总公司的财务总监为总负责人,明晰了税务风险责任的承担方。在具体事务方面,将涉税人员的税务工作情况与年终绩效联系起来,比如,如果在日常会计事务中由于个人失误而产生的税务风险,可根据情况的严重程度适当联系年终绩效奖金,同时该部分责任人也应当承担部分责任,如果税务风险情况十分恶劣,公司则需要考虑做出更深程度的处罚乃至开除。另外,除了税务风险管理本身,YW电声公司同时还通过其他相关部门联动,进一步规避税务风险,例如法务部主要从合同法角度出发来管理税务风险。战略拓展部主要对内部控制的流程进行优化,相对来说,公司的组织结构整体而言较为完整。      

                                         

    但是,公司的税务风险内控制度上的建设仍有待完善,比如在业务处理流程中涉税业务的税务风险是独立管理的,缺乏财务部门、决策层、生产部门之间关于重大涉税事项的职权以及责任划分,缺少对于针对此次营改增政策变化带来的税务风险管理控制制度,应对外部税务政策改变时,公司的内部控制弹性不够,往往会带来滞后风险。因此,制度作为实施方法的指引,公司应当首先建设好税务风险内控制度,为后续的评估、控制环节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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