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具体表现在:**,企业开展税务筹划只能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必须在完全符合税法的前提下对多种可供选择的纳税方案进行选择,而不能违反税法规定,逃避税收负担。第二,企业税务筹划不能违背国家会计法规及其他经济法规。

(二)服从于财务管理总体目标的原则。税务筹划的*终目的是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以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即税后利润*大化。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选择低税负,即降低税收成本,提高资本回收率:二是迟延纳税。不管是哪一种,其结果都可以实现税收负担的降低。但税收负担的降低并不一定带来企业总体成本的降低和收益水平的提高。例如,税法规定企业负债利息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因而负债融资对企业具有节税的财务杠杆效应,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但是,随着负债比率的提高,企业的财务风险及融资风险成本也随之增加,当负债成本超过了息前的投资收益率时,负债融资就会呈现出负的杠杆效应,这时权益资本的收益率就会随着负债比例的提高而下降。
(三)稳健性原则。稳健性原则要求企业在税务筹划时必须充分考虑未来经济环境的发展趋势及国家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变动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一方面,税务筹划方案是在一定时间、一定法律环境下,以一定的企业经营活动为背景来制定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企业的经济活动、国家的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可能发生变更;另一方面,税务筹划与税制变化、市场风险、利率风险、债券风险、通货膨胀风险等紧密联系在一起。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时调整税务筹划方案,避免税务筹划带来的风险。
(四)成本效益原则。税务筹划的根本目标就是为了取得效益。但是,任何一项筹划方案都有其两面性,随着某一项筹划方案的实施,纳税人在取得部分税收利益的同时,也要为该筹划方案的实施付出代价,包括:**,选择和实施该筹划方案所支付的额外费用;第二,因为选择该筹划方案而放弃的利益即机会成本;第三,由于各种节税技术的相互影响而使企业整体负税成本加大;第四,筹划方案失败造成的损失。因此,企业在选择税务筹划方案时必须综合考虑整体税负轻重、筹划成本情况、资金的时间价值以及是否给企业带来绝对收益等多方面因素,以判断筹划方案经济上是否可行、必要。
(五)事先筹划原则。事先筹划原则要求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时,必须在国家和企业税收法律关系形成以前,根据国家税收法律的差异性,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减少应税行为的发生,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才能实现税务筹划的目的。如果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活动已经形成,纳税义务已经产生,再想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那就只能进行偷税、欠税,而不是真正意义的税务筹划。
(六)专业性原则。税务筹划作为一种综合的管理活动,所采用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从环节上看,包括预测方法、决策方法、规划方法等。从学科上看,包括统计学方法、数学方法、运筹学方法以及会计学方法等,因此,税务筹划在方法上的综合性特点使筹划活动是一项高智力的活动,需要周密的规划、广博的知识。企业要进行税务筹划,就需要培养和引进一批懂得财务、会计知识尤其是精通税法的专业人员,建立一支高水平的队伍,提高其筹划能力。
